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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断链强监管 “十年禁捕”在行动——甘肃岷县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5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88    评论:0
导读

甘肃岷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坚持“四个强化”,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长江生态多样性,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甘肃岷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坚持“四个强化”,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把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市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先后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食品监管、网络监管、执法办案、投诉举报、宣传引导等6个职能组,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确保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强化市场监管,靠实主体责任。以小作坊、农贸市场、超市、农家乐、餐饮店等水产品经营者为重点,对商品来源可追溯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重点检查了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文件,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餐饮服务单位菜单中是否出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河鲜”、“中华鲟”、“岷县洮河鱼”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督促指导水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五个禁止”。

 

  强化网络监测,斩断交易链条。以“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为抓手,加强网络电商平台监管,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对监测中发现有“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广告线索的,责令电商平台采取下架商品或终止服务措施,对商品来源、质量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商品准入关,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进入平台销售。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强化宣传引导,严查违法行为。以“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有效利用“3.15”“4.26”“5.20”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时间节点和通过开展12315“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长江流域禁捕政策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支持禁捕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会同乡镇禁捕工作人员深入燕子河流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25辆(次),执法人员168人次,发放宣传品及资料1200余份,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6家次,商场超市98家次、农贸批发市场5次,农村集市7次,监测电商平台32个次。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全县范围内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为保护全县境内燕子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推进燕子河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维护长江流城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监管,食品安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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