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底数,建好“一本台账”
分门别类对辖区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户,特别是对核发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登记证(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零售门店和餐饮店的数量、分布状况、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档案台账,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一户一账”管理。
排查隐患,做到“两个不放”
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摸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采取资料分析、实地调查走访、鼓励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既注重查大案,又不放过涉及食品安全的一般违法行为,切实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食品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整改问题,落实“三个到位”
结合大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始终保持对隐患问题的高度关注,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化解。一是坚持食品生产领域“控”到位。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落实企业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排查责任和检验检测责任,做到“严格自控”。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企业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做到“全程管控”。在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面推广应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开展电子追溯、实施网上监管,做到“精准智控”。二是坚持食品流通领域“索”到位。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加强肉菜集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零售端的日常检查,凡是食用农产品未索取产地合格证、无检测合格证的,一律不得入市销售。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总仓”管理,销售者必须索取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杀证明及总仓出库单。对肉菜集贸市场、经营门店销售畜禽肉的,未能索取“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验合格证明)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的,一律不得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销售者索取“电子一票通”。三是坚持餐饮服务领域“管”到位。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对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严管”。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面加强“陇上食安”智慧监管企业端和公众端应用,实时采集处理监管信息和数据,消除监管盲区、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依托农村集体聚餐APP,管好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备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效能。从人员健康、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入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行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和公勺公筷分餐制,倡导文明、节约、健康的饮食习惯。
提升能力,实现“四个突破”
通过加大监管及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和检验检测能力,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和系统性。加强对各基层监管所执法、检验检测装备的配备,不断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基础建设的新突破;通过有力的执法监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紧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新突破;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能力,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实现食品安全机制制度建设的新突破;通过运用“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达到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逐步建成“分类监管”体系的效果,实现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