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定自菲律宾总统办公室于2021年5月17日发布通知之日起15天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这是越南加大对菲律宾的大米出口力度的机会,菲律宾是越南大米的最大出口市场之一。
据海关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越南对菲律宾的大米出口量达71.5万吨,出口额达3.8亿多美元,占全国大米出口量的36.27%,其表明菲律宾依然是越南重要的传统出口市场。
专家认为,越南大米面临更激励的价格竞争,为了把握这一机遇,企业应与各主要大米产区的合作社和农民加强合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介环节以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出口大米的竞争力。
与此同时,企业应主动了解和严格遵守菲律宾有关大米进口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海关申报的规定,同时只同获菲律宾农业部许可的菲律宾企业商谈合同。
特别,企业要制定商业风险防范计划,企业应想方设法加强对出口大米质量的检查和监督,以确保越南大米在竞争激励情况下的信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