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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维持禁用新烟碱类杀虫剂判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8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707    评论:0
导读

奥地利首农网(top agrar)5月6日报道,欧洲法院当日裁定驳回拜耳公司上诉,维持2018年禁止使用新烟碱类杀虫剂的判决,并否认判决依据存在数据错误。

  奥地利首农网(top agrar)5月6日报道,欧洲法院当日裁定驳回拜耳公司上诉,维持2018年禁止使用新烟碱类杀虫剂的判决,并否认判决依据存在数据错误。拜耳在第二轮上诉中对欧洲法院所依据的研究报告表示怀疑,认为该研究报告对欧洲食品安全局产生负面影响,以致将新烟碱类杀虫剂作为危及蜜蜂及其他昆虫的原因。此外,拜耳认为欧洲法院判决依据的预防原则也是错误的,但被欧洲法院一并驳回。欧委会自2013年5月起明令限制使用噻虫安、噻虫嗪和吡虫啉等杀虫剂,禁止将新烟碱类杀虫剂用于夏季粮食作物种子、所有粮食作物叶片、油菜籽及玉米,之后全面禁止其用于农业生产,特别是甜菜和土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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