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有效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切实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泸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抓重点整治,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开展整治行动。
一是强宣传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平台对查办的典型案例加大专项执法行动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二是深入挖掘案源,集中力量重点整治,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生产经营食品“两超一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等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突出问题进行线索深挖;
三是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畅通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
四是依法查处案件,及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对涉案食品要加强源头追溯,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截止5月,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类案件1089件、案值80.37万元、罚没款337.52万元,其中大要案件94件,省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0件。
下一步,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市场以及小餐馆、小超市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重点主体的治理力度,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对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