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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齐抓共管 打假护农 各地总结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562    评论:0
导读

3月16日,农业农村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经农资打假部际联络小组调度,各省分别就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山西、山东、四川三省总结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农资领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3月16日,农业农村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经农资打假部际联络小组调度,各省分别就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山西、山东、四川三省总结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典型材料】

 

  l  山西:严管净化农资市场 厚爱保障生产安全

 

  l  山东:同频共振 打假护农

 

  l  四川:强化肥料证后监管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山西:严管净化农资市场  厚爱保障生产安全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2020年,山西省在农资监管中坚持防疫保供两手抓,案件查处、检打联动齐用力,源头管控、优质服务双联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农资质量安全持续提升,让农民群众用上了“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有力促进了 “特”“优”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抗疫保供,保障农资安全供应

 

  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组织协调,全力做好春耕备耕期间农资保供:一是主动响应,优化农资流通绿色通道。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和农资保障供应的通知》,在全省推进农资“点对点”生产、配送、供应、监管,尤其是对贫困地区优先供应、优先保障、优先服务。农业农村厅与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将种子、肥料、饲料等农资纳入绿色通道,开发农业企业应急物资通行证办理小程序,实现了承运人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政策,保障优质农资供应。二是积极部署,做好农资应急调度。省农业农村厅成立春耕农资应急调度保供领导组,对全省115个县89家种子、肥料、农药企业,以及13065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应急调度,推动全省农资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三是跟踪指导,打通农资入户通道。线上线下同步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线上借助微信、网络视频等新兴媒体普及识假辨劣知识,指导农资生产经营者提供网络订购、电话预约、定点配送、送货上门等服务;线下通过乡镇统一登记集中调配等形式,打通农资入户“最后一公里”,把优质农资送到乡村,送到百姓家中。

 

  二、狠抓专项治理,保持打假高压势态

 

  山西省以“春雷”“夏季百日”“秋冬季”农资打假三大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违法使用农资行为。一是凝聚合力,强化联动执法机制。内部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动,握成一个拳;外部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勤联动,拧成一股劲。“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效能明显提升。二是压实责任,严格开展检查督办。省种业、种植、畜牧、农机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防不合格种子等农资注入市场。省级组建执法检查组,对全省11个市开展执法检查,抽查门店企业11581次,抽检农资产品4066批次,对37个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市县全方位履职、全环节监管、大力度查处。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联合巡查和交叉检查,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确保农民买上优质农资、用上放心农资。三是重拳出击,严厉惩处违法行为。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以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提高农资打假震慑力,2020年共办理有重大影响和涉刑案件14起。其中,运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兽药案被列为上半年全国农资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环境。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打假治理水平

 

  严格行政审批,优化农资营商环境。一是精准发力,推动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政务服务网、手机三晋通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实现97%农资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依托邮政快递开展“快递办”,按照申请人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批决定实行邮递服务,降低农资企业办事成本。二是严格审核,建立行政许可退出机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农药、肥料等对环境影响较大事项,山西省采取严格措施,严把许可证续展关口,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延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退出一批竞争力弱的农资小企业。三是深入宣传,营造打假护农浓厚法治氛围。山西省依托12316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节点,开展农资识假辨劣宣传,发布“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组织农资企业开展诚信公开承诺,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营造守法诚信、规范有序的农资营销环境。

 

  山东:同频共振  打假护农

 

  2020年,山东成为全国首个农业总产值过万亿的省份,也是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大省,农业体量大,农资监管任务重、挑战多。一年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资打假及相关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春雷”行动建立打假护农主阵地,上下协动、内联外接、同频共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统筹谋划,系统化常态化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以及《关于加大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等要求,山东省第一时间召开全省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先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工作调度的通知》,迅速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各市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市、县、乡级监管执法队伍职责分工,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保生产保供给工作指导组,明确将保农资供应和打假作为重要内容,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市督促指导,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上下联动,坚决杜绝监管盲区

 

  为应对机构改革后管理职能设置差异较大问题,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原则,统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重点种类,一并部署、调度、督导,市、县分工负责。同时,组织专家分赴各地开展监管技术人员下乡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各地广泛运用村头广播、展板、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全方位宣传,营造打假护农良好氛围。济南市由市执法支队牵头实施全链条执法,印发《致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一封信》等材料5万余份,做到疫情防控抓到位,保证农业生产不停歇。日照市结合本市实际和农资打假工作特点,采用“暗查暗访”、杀“回马枪”、“解剖麻雀”和“摸排线索”等执法方式方法,有力提升了案件查处效率。

 

  三、内联外接,着力形成工作合力

 

  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启动之初,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分别向检察院、高级法院、公安厅、工业与信息化厅、供销社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积极协调推进工作。与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关于共治共享 坚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告》,把规范经营、购买、使用农资作为重要内容,动员各有关部门联合发力,做好农资打假工作。潍坊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先后召开两次联席会议,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简化办理程序,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假冒伪劣等各类涉农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待销售假劣农资 “忽悠团”。为净化大豆种子市场,积极推进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建立四省大豆种子企业自律自治机制,创新开展四省区域联防联控。据统计,2020年山东省共巡查检查47787次,出动执法人员155716人次,检查农资门店和企业128673个次,抽查农资产品31591个,查处问题2283个,曝光案件152个。

 

  四、点面结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020年,山东省农资打假工作坚持“精准监管”原则,加大对突出重点案件的查处。在种子监管方面,扎实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年活动。执行种子案件月报制度,立案种子案件90起,涉案种子2.9万公斤,办结案件74起,罚款金额58万元。推进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已完成备案生产经营网点20432家。在肥料监管方面,落实“检打联动”机制,抽取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样品181个,全面开展肥料生产企业运行情况及产品质量控制专项检查,全省抽检合格率达90%。在农药监管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农药生产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检查870多个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抽检农药产品1000批次,农药抽检合格率98.4%,对标称不合格产品的27家农药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不断压实农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为扩大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2020年山东省实施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农民日报、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赴全省16市33个县进行采风采访,推动公众监督、参与。据统计,全省媒体宣传报道2387次、发放宣传材料795392份,指导培训3615次、指导培训82755人次,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川:强化肥料证后监管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四川省切实履行农业农村部门权限内肥料管理职责,将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作为牵引证后监管的“牛鼻子”,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抽检流程,突出部门联动,建立起了省级主导、市州参与的肥料证后监督抽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基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肥料质量监管工作,将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涵盖“两料两药”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肥料监督抽查工作作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乡村振兴考核指标。每年安排落实50余万元专项经费开展生产流通领域肥料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十三五”期间,该省共抽检复混(合)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和新型肥料900余个,平均合格率为83.6%,较十二五末提高了1.5个百分点。从2021年开始,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还将继续扩大抽检范围,计划年抽检肥料样品300个批次,实现全省抽检区域全覆盖。

 

  二、规范抽检流程,准确掌握行情

 

  一是周密安排布置。根据用肥需求和肥料市场行情,2020年初,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肥料监督抽查通知》及《实施细则》,下达抽查任务,强调工作要求及纪律;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抽样方法、样品确认、样品检测及处置措施。在关键农时,指导市州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二是严格“双随机”定人定企业。随机确定抽样人员、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认真执行抽查程序、现场取证、市场抽检样品确认等要求,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三是严把检测质量关。抽查单位严格履行样品送检、承检等交接手续;承检机构做好“人、机、料、法、环”等质量控制和分析核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四是坚持“一公开”制度。五年来,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定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市州对辖区内抽查不合格肥料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处理,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作为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部门联动,促进监管共治

 

  肥料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在质量监管上,省农业农村厅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起密切的联动配合机制,形成了部门监管齐抓管治格局,推动肥料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建立通报结果共享机制。每年分两次将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结果向对方通报反馈,移交有关问题线索,共享肥料不合格产品经营主体责任追究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建立监管信息会商机制。与经信、供销、市场监管等部门研判不合格肥料产品情况或涉嫌违规违法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不合格产品类型、分布、主要指标和成因趋势,形成会商处置意见。三是建立联合惩戒处置机制。对部门关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作跟踪复检和联合抽检,指导各地农业、市场、公安等部门做好违规违法行为后处置工作。将企业失信行为与参与财政相关补贴项目挂钩,对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执行到期不予登记续展处理。

 

  面对执法支撑弱、处理力度小、登记信息查询不便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建议强化部、省、市、县各级农业执法体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无证、冒证、假证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标签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扫除肥料质量监管盲区,切实维护农民用肥合法权益,源头控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报:部长、副部长,部党组成员,国家首席兽医师(官)、部总经济师、部总农艺师、部总畜牧师

 

  送:部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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