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将取代现有法规,并设定了9类食品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比例,包括多环芳烃 (PAH) 化合物、二恶英和多氯联苯、三聚氰胺及其类似物、真菌毒素和金属,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婴幼儿等特殊敏感人群。
该法规要求,不得在以色列制造、进口或销售法规附件中所列污染物超过允许范围的食品。此外,不符合本条例草案规定的最大允许值的食品不得用作食品配料或混合使用。
详情参见:
http://tbt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72577?FromAllNotifications=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