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至6月5日,盐城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硕带领评价组对亭湖区、阜宁县、射阳县、滨海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开展市级初评。市局领导孟令永、谭鑫春、姚林祥参加评价工作。
在评价过程中,顾硕局长强调
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顾硕局长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示范县创建工作。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幸福,关系党和政府公信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职责所在。各地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在创建中不断强化执法监管,深化社会共治。
二要加强完善创建工作体系。创建责任要明确,创建措施要扎实,各有关部门要联动协作,形成一盘棋。
三要全面客观评价创建成效。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对创建地区全面体检,客观评估创建指标完成情况。
四要落实改进提升措施。各地要认真对照评价反馈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五要高标准完成高质量考核任务。各地要把示范创建和高质量考核结合起来,把创建标准和考核指标有机融合,既要提升创建水平,也要确保高质量考核得高分。
市级初评组采取听取创建汇报、查阅台帐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亭湖区、阜宁县、射阳县、滨海县创建工作情况开展现场评价。
市级初评组认为,四个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市级初评组希望四个县(区)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创新制度机制,力争在完善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