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广告市场环境,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自2月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已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案件48件。现公布整治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相关案例如下:
洪泽区高良涧倪超炸鸡店发布低俗内容
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宣传推销其炸鸡产品,在“美团”、“饿了么”平台使用含有“叫了只鸡”等文字内容的开展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关于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有关规定。
2021年4月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0.6万元。
南京颗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利用国旗国徽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为某餐饮公司拍摄、制作广告宣传视频时,未能尽到审核义务,导致广告宣传视频中出现了国旗和国徽图案,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关于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规定。
2021年4月,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