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乳山市龙晨淀粉制品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1年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对乳山市龙晨淀粉制品有限公司采购、使用的地瓜淀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样品的水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罚款20000元。
案例二:
威海金穗朵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2021年3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威海金穗朵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牛肉辣酱和下饭菜不属于其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属于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56.3元,没收牛肉辣酱23瓶、下饭菜141瓶,罚款20000元。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