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检查以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部分零售商店为重点。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着重检查了粽子的贮存销售情况、卫生设施条件、粽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供货商的经营资质进行了认真查验。
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经营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增强其法治意识和规范其经营行为,从根本上保证经营户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工作,严格要求商户不购进和销售来源不明的粽子。同时,考虑到日后气温逐渐升高,成品粽子容易在销售过程中变质,执法人员严格要求经营者按规定条件低温储存。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粽子并保留购买凭证,注意标签标识内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真空包装有无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是否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超过保质期的粽子。
本次专项检查,该所出动人次30次,车次8次,检查食品经营店36户次,有效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节日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