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桃、杏仁、栗子、核桃和干果应满足以下最低要求:成整体或块状;具有抗性或坚硬的外壳,或没有外壳;无对人类健康风险的异物和表明未达到良好规范的异物;无缺陷、发霉、焦化或腐臭、发芽和无光泽;
(2)对于不符合上一条规定的产品,每批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最多1.0%的杂质;发霉、焦化、发芽、酸败和起皱缺陷的总和最高为5%,对于完全发霉的缺陷,最多只允许数量或重量的0.5%;
(3)进口包装杏仁、栗子、核桃和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干果的标记包括原产国和进口商的企业名称、地址,标记或标签必须易于看到且难以去除,并使用葡萄牙语,符合特定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