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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系列食品安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8    来源:贵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105    评论:0
导读

为保障食品安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6月17日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校园食品安全提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等食品安全系列提示。

  为保障食品安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6月17日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校园食品安全提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等食品安全系列提示。

 

  01


  农村集体聚餐


  食品安全须知

 

  一、“红”“白”喜事聚餐要申报。

 

  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型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聚餐时间、餐次、地址、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聚餐场所要卫生。

 

  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保持环境清洁。

 

  三、“厨师”身体要健康。

 

  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四、采购食品要查验。

 

  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使用生动物血、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亚硝酸盐等加工制作的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五、所有饭菜要烧熟。

 

  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危险物品要收好。

 

  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七、少喝酒,莫浪费。

 

  不采购、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或测试的散装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要勤俭节约,不要浪费。

 

  八、疫情防控莫放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控制聚餐规模,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避免因聚餐引发疫情。

 

  九、发生问题要报告。

 

  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政府报告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02


  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 个人卫生要注意。餐前便后要洗手,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互换食物,防范交叉感染。

 

  二 自我防护要加强。食用食物前,要一闻二看三品。发现食物变色、变味、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 食品风险要警惕。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如:野菜、野果、野生蘑菇及野生动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不喝生水,避免空腹、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立即食用冷饮。

 

  四 冷饭冷菜不要吃。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应重新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 就餐环境要卫生。不到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餐馆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且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

 

  六 生吃瓜果要洗净。生吃瓜果时要先清洗干净再食用,带皮的蔬菜水果尽量削皮后食用。

 

  七 每日膳食要均衡。要合理搭配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不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八 购买食品要注意。购买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过期、包装破损和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不购买“五毛”食品和“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

 

  九 制止浪费莫忘记。要珍惜粮食、文明消费,崇尚节约,抵制铺张浪费。

 

  十 疫情防控莫放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要勤洗手、戴口罩、莫扎堆、常通风,严防严控疫情传播。

 

  03


  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白酒消费的提示

 

  01 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切勿购买、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白酒。

 

  02 购买白酒应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03 家庭自酿白酒不得对外销售,不得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04 甲醇、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属于非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应标贴明显标识单独存放,不得同白酒混放。

 

  05 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新风尚,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治疗。

 

  06 发现白酒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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