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紧密结合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青羊区宽窄巷子景区通过现场演示、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单、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等活动,开展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2020年以来,成都公安机关共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23起,刑事打击245人,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以实实在在的成效震慑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成都公安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食品、冷链、烟酒等市场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共出动执法警力1000余人次;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安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专项检查期间,成都公安机关累计排查冷冻冷藏食品冻库12868家(次),冷链食品运输物流车辆13663辆(次),农贸市场8761家(次),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商户7871家(次),大型商超8827家(次),餐饮企业17542家(次),出动警力53845人(次)。
【案例】
1、购买境外疫区的问题牛肚在成都销售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多个非法冻库窝点查获非法走私入境的产自疫区的问题牛肚食品70余吨,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经查,2020年4月以来,施某某为首的非法销售境外疫区冷链食品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租用多个非法运营的冻品仓库存放从外省上家处购买非法进口的境外疫区的问题牛肚食品,后在成都市场销售。王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火锅店使用老油,遭起!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接到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成华区某火锅店存在回收提炼火锅老油的情况,成华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
经查,该火锅店从开业以来,火锅店法定代表人姚某唆使厨师长赵某等员工,将火锅店内客人食用后的残余火锅油进行回收,将其中杂质去除,再次加热熬制后给店内其他客人食用。姚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