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牢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认真落实《辽宁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督促在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二是抓牢食安员抽查考核。利用手机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实现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三是抓牢主体责任信息更新。将本地区所有肉制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主体责任信息系统,督促企业每季度更新填报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销售等九项主体责任基本信息,实现所有纳入企业主体责任公示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在系统上公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接收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