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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市政署跟进一宗怀疑集体胃肠炎不适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3    来源:澳门食品安全资讯网    浏览次数:723    评论:0
导读

澳门市政署于六月二十二日接获卫生局通报一宗怀疑集体胃肠炎不适事件,涉及十四个群组共二十四人。市政署已即时派员到涉事场所跟进调查,期间抽取食品及环境样本进行化验,并勒令涉事场所停售怀疑涉事食品及进行卫生整顿。市政署将持续跟进事件。

   澳门市政署于六月二十二日接获卫生局通报一宗怀疑集体胃肠炎不适事件,涉及十四个群组共二十四人。市政署已即时派员到涉事场所跟进调查,期间抽取食品及环境样本进行化验,并勒令涉事场所停售怀疑涉事食品及进行卫生整顿。市政署将持续跟进事件。

 

  根据卫生局通报,到目前为止,是次集体胃肠炎事件涉及二十四名患者,分别来自十四个用膳群组,于六月二十日晚上起先后在位于澳门马济时总督大马路的渔兵卫用餐,期间进食了蟹肉丼饭、鱼生饭等食品。相关患者于六月二十一日上午起陆续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及发热等症状。经卫生局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进食纪录、潜伏期和症状,事件较大可能由细菌性病原体引起。

 

  市政署接报后已即时派员前往怀疑涉事场所进行环境卫生调查,抽取食品及环境样本作检验。现场所见,该场所食品贮存条件不理想,部分雪柜温度不足;食品处理人员的个人卫生意识薄弱,容易造成交叉污染。市政署已勒令场所由即日起暂停供应怀疑涉事食品,并督促场所进行卫生整顿。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安排员工修读「食品卫生督导员课程」及「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以加强人员对食品及个人的卫生意识。

 

  市政署将持续调查及跟进事件,如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将作出检控;若属行政违法行为,可被科处五万至六十万澳门元的罚款,情节若触犯「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罚金。

 

  市政署提醒食品业界,生鲜即食食品属于高风险食品,制作、贮存稍为不慎,很容易引发食品安全及卫生问题,故必须严格遵从市政署发出的「寿司和刺身专卖店或同类场所的一般卫生指引」进行操作,向卫生可靠的供应商购买食物;入货前应了解清楚食材的产地来源等资料,确保可供食用;食物应保存于适当的温度和环境下,生熟食品应妥善处理,避免交叉污染。市政署亦提醒市民,应选择有良好卫生环境及具信誉的食肆;如对食品卫生状况及质量有疑虑,应停止食用;而高风险人士如长者、幼童、孕妇和免疫力较弱的人士,应尽量避免进食未经煮熟的食品,如刺身、生蚝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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