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439号公告,正式批准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等1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
可以承担认定范围的农药登记试验,并对外承接业务。试验范围包括:药效试验中的农林用药效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残留试验中的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
植保所从2019年开始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所有涉及的人员、档案、设施设备、试验项目、试剂材料、被试物和标准物质等全程管理和追溯,确保试验结果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2021年3月下旬,植保所接受了专家组现场检查,经过农业农村部药检所综合评审,与本月收获了佳讯。
本次资质的获得,充分既体现了农业农村部对植保所质量管理体系和试验能力的认可,也是对植保所多年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肯定。植保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理念,不断完善自身体系,提升专业团队技能和质量管理规范水平,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