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气温升高,各种病原微生物滋生繁殖活跃,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保障公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郑重提醒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
经营不得超范围。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未取得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不得制作凉菜和生食海产品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长江鱼。要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合理控制原材料采购和饮食供应数量,切勿超负荷经营。
原料采购需仔细。要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
人员管理莫大意。所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每日晨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规范佩戴口罩,按照正确的程序清洗消毒手部后方可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加工制作要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和储存时,做到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盛放容器和加工工具要分类管理、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热食类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制作好的食品要当餐食用。
消毒保洁必到位。要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餐饮具洗消合格后方可向客人提供。采购一次性餐饮用具要符合相关标准且不得重复使用。
疫情防控常态化。倡导推行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做好餐饮场所的通风消毒。
二、温馨提醒广大餐饮消费者增强餐饮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选择商家看证照。消费者在外出就餐和网络订餐时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自觉抵制无证餐饮单位。
选择菜品有范围。消费者尽量少选择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在选择冷食类、生食海产品、自制饮品等菜品时要查看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标注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该品种。不要食用所谓“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食品及易过敏食品;不要食用河豚鱼和野生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
用餐之前看感观。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烹饪食品。网络订餐收到食品后检查是否有食安封签,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广大餐饮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守护餐饮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