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张家界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三方面着手,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切实保护全市范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截至6月16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131人次,其中联合农业农村局(市局、区县局)、公安局(市局、区县局)执法192次。共检查市场主体24985家,其中水产品制品生产企业758家、农贸市场2069家、超市6154家、餐饮单位16004家。共检测电商平台3600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39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109条。共立结案2起,查获非法渔获物110.60Kg,罚没款5.287万元,媒体宣传报道8次。
加强组织领导,当好禁捕退捕的指导员。为确保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市场监管局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
加大禁渔宣传,当好禁捕退捕的宣传员。市局自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来,由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区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渔具店、水产门店、餐馆等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并开展禁止野生鱼买卖政策宣传,并在农贸市场悬挂“禁止买卖野生鱼”横幅标语。2021年3月15日,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张家界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市中商广场开展了“长江禁渔”“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宣传启动仪式。活动仪式上宣读了“长江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30位来自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以及电商平台代表签订了“餐饮经营单位不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鱼菜品公开承诺书”“食品经营主体不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公开承诺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抵制经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的公开承诺书”,并在活动现场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市局为各区、县局、高新区经济秩序监督局每人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册。上半年共编写市局“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工作简报17期,牵头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00本、“禁止买卖野生鱼”宣传页3000份,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手册在全单位印发,让每个干部职工当好禁捕退捕宣传员。
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当好禁捕退捕的守门员。大力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对捕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和加工销售该水域渔获物的行为重拳出击。5月10日结案的“慈利县阳和肚米饮食店涉嫌加工销售长江支流澧水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案”,罚没款合计3.17万元,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实施后我省的第2起案件,并上报国家总局作为典型案例推介。同时根据《张家界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联合执法行动方案》,2021年6月22日上午,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张家界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3家职能部门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5台、执法人员20人,重点对市区农贸市场、渔具店和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组有针对性地对3家农贸市场、1家渔具店、1家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宝塔岗农贸市场内有1名村民担挑销售野生河鱼,执法组当场对相关渔获物进行扣押,共计扣押小河鱼0.35千克、大口鲢1.9千克、鲤鱼4.5千克。随后,在永定区阳湖坪街道某餐饮店,发现该店存在涉嫌加工销售野生河鱼行为,联合执法组对该店厨房冰柜内发现的0.74千克鲜斑鱼和3.5千克油炸小鱼采取现场扣押措施。目前,上述2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行为的后续调查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张家界市将继续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禁用渔具销售和加工销售长江流域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为长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行动奠定坚实基础。(供稿: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