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内蒙古阿拉善盟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执法检查。一是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厉查处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为食用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二是重点打击违法行为。结合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专项执法行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生产企业等场所开展检查,全面排查野生动物交易、贮存、加工制作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生产企业采购动物原料审查和建档情况、原料采购、检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截至6月25日,全盟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95人次,开展联合专项行动16余次,检查营业场所(农贸市场、酒店、餐饮饭店)257处次,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自建网站,网店)122户次,暂未发现有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下一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深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利益链条,对非法猎捕、繁育、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