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贵州省广大农村地区有采摘野生蘑菇食用的习惯,但由于对野生毒蘑菇认识不足、了解不多,误采误食引起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近期,我省多雨且部分地区气温较高,野生蘑菇生长旺季即将来临。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安全警示如下。
一
传统套路不可靠,谨慎鉴别保平安
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进行鉴别,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完全可靠,不可轻易相信。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消费者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者集中区域,不得在食材中使用野生蘑菇,以防群体性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在野生蘑菇采食期,产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地区的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科普宣传,广而告之公众,提醒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丰产期前进行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
毒蘑菇不可食用,可食蘑菇需煮熟
我国已报道的毒菌约有480种,含剧毒可致死的有40多种。毒蘑菇毒素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耐高温、耐干燥、耐酸碱,一般烹调加工不能破坏其毒性。因此,新鲜毒蘑菇和煮熟后的毒蘑菇均不可食用。
许多可食用蘑菇也会含有刺激性或有毒物质,需彻底煮熟后才可破坏这些物质。因此,消费者在食用可食菌类应待烧熟煮透后再吃,未经煮熟透前不可食用。
三
出现状况别大意,及时救治很关键
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误食中毒后往往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中毒后的临床表现各异,会出现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
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不可心存侥幸,延误时间。
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对人体危害极大,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