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提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水平,赤峰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牧家乐)食品安全工作。
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根据我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农家乐、牧家乐受气候影响大、营业周期短、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7月份开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农家乐、牧家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变动和健康体检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依法依规准入,严查无证经营
本着“疏堵结合、规范提升”的原则,市场监督部门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对符合许可或备案条件的农家乐、牧家乐依法依规许可或备案,对于不符合许可或备案条件的予以整改规范,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
规范经营行为,引导提档升级
通过指导督促,强化旅游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落实健康检查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境管理,做好防鼠、防蝇、防虫、餐厨废弃物处理,定期检修设施设备,做好饮用水源的安全保护工作等。鼓励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农家乐、牧家乐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采用“五常、六T”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进而提升旅游景区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监督执法,严查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以红色旅游景点、旅游团餐提供者、农家乐为重点业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旅游餐饮服务单位45家,规范指导农家乐29户,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32项。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守护来赤游客“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旅游餐饮成为赤峰旅游业的一张名片,让中外游客“醉美草原,乐游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