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等要求,全面规范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秩序,营造特殊食品放心舒心消费环境,近期,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乐山市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实施方案》。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省局确定的2021年百项重点工作之一,是省局的首批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试点工作,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乐山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部署的重要行动。紧扣“强化标准规范、诚信建设、示范引领、执法监督、社会共治”的思路,主要规范“经营许可、经营产品和经营行为、专区专柜、卫生规范、特殊食品溯源、示范引领、监督执法、落实”四个责任“等八个方面20项工作,严格执行”四个最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筑牢安全底线,充分调动母婴店参与规范经营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全市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水平。
方案明确了问题导向,落实责任、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社会共治,打击违法、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提出了通过3年的规范整治和提升行动,促进全市母婴店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费市场秩序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的总体目标,其中,2021年重点选取四个区县开展先行先试,2022年开展全市推广提升,2023年开展全市巩固提升。到2023年,全市母婴用品放心舒心”诚信店“”示范店“达到70%以上,特殊食品进货、销售溯源达到90%以上,母婴用品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殊食品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达标率95%以上,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为推动落实,方案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落实。
严格引导规范,督促指导辖区母婴店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经营自律制度,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注重示范引领,挖掘提升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创建示范店、个体经营户创建诚信店。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责任,把提升标准落实到日常检查中。
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双月报告制,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风险信息及时通报,协力处置,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