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7日,受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5家省级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开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1〕140号)文件,全市验收项目分别是:隰县果业局承担水果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县,山西东舜农业有限公司承担小麦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汾西县高寒农牧专业合作社承担玉露香梨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吉县壶口有机农业有限公司承担苹果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浮山县双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小麦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
市市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临汾市省级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组,对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评价规范》(DB14/T 1430)中“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第三年度任务”的要求及成果形式,采取查看考核资料、实地走访、听取项目汇报、与承担单位座谈等相结合的考核验收方式,对农业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三年来建设情况逐项开展检查。考核验收组结合示范区的品牌建设和示范效果,及试点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形成了评价报告,由市市监局综合评定后,报省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