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外资讯 » 正文

泰国商业部拟加强对盐进口管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832    评论:0
导读

综合泰国媒体7月14日报道,泰国商业部拟调整进口盐规章制定,并在政府公报网站发布通告,规定进口商须注册,进口须有原产地证书,对进口、持有、使用进行申报。新规章制度将于2021年9月4日正式生效,相信对有利于盐进口管理,并解决泰国盐农的困难问题。

   综合泰国媒体7月14日报道,泰国商业部拟调整进口盐规章制定,并在政府公报网站发布通告,规定进口商须注册,进口须有原产地证书,对进口、持有、使用进行申报。新规章制度将于2021年9月4日正式生效,相信对有利于盐进口管理,并解决泰国盐农的困难问题。

 

  2021年7月6日政府公报网站发布通告,规定将盐作为需要认证文件的产品,必须遵守国家2021年进口规章制度,在进口前进口商必须向内贸厅注册为盐进口商,进口时须具有原产地证明(C/O),或者出向海关出具口国政府单位提供的证明。进口后每个月须向内贸厅上报进口、持有和使用目的。本公告自2021年9月4日正式生效。

 

  上述公告内容是制定进口规章制度,其宗旨是为了确定盐的进口者,是食用或用于工业的使用目的,以便可以及时了解整个进口盐的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出台上述规章制度是遵照商业部解决泰国盐农面临的困难,因此请盐进口商提前做好准备,以遵照新的规章制度执行。

 

  目前商业部正在起草公告,对注册进口盐商、报告及检查盐的准则细节作出规定,从现在到2021年9月3日进口商尚未获得内贸厅的身分证明,可以先向内贸厅申请办理身分证明。一旦商业部通告自2021年9月4日起生效,内贸厅将开发系统给进口商注册。目前正在开发电子申报系统,为进口商提供进口、持有和使用申报方面的便利。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107/15/8928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