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放心鄂尔多斯”三年行动,持续推行“双标”“风险管控+精细化”等管理模式,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在2021年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评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健全风险管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自治区推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精细化”工作机制,制定《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领域风险点管控手册》《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领域风险点管控工作指南》,实行风险点“三准确六到位”评估研判办法和“企业自评、旗区初评、市级复评”的风险评估三级联评制度,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工作现场会,进一步落实风险管控机制,实现对风险点的超前监管、源头预控。
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提升食品生产加工管理水平。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双标”监管模式,在全市开展了17类食品生产企业“双标”提升工作,对全市247家食品生产企业及136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风险分级评定,实施风险分级监管。从2008年开始,鄂尔多斯市在自治区内率先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园区模式,园区内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检验检测、统一信息公示和集中视频监控,创建园区商标品牌供入驻小作坊免费使用。构建“旗区—乡镇—社区村”三级食品加工小作坊园区生产供应体系,现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建档率100%,总体入园率达到70%。
精准治理,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聚焦重要环节,精准摸底,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管理,与农牧部门联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市农贸市场实行“入场需检测、合格再入市”制度,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进一步突出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农村牧区等重点区域,节假日、展销活动和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冷链食品、酒水饮料、特殊食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科学管理,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在全市餐饮领域推行4D、“五常”、6S等先进管理模式,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95.9%,量化分级率达到97.8%;小餐饮、小饭桌统一实行备案管理和信息公示,备案率达100%;农村牧区流动餐车实行GPS定位及视频监控实时监管并实行“三统一、五必须、八把控”管理模式,该模式被国家总局列为“四打击四规范整治”亮点之一。2018年以来,全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每年抽检量均超过4批次/千人,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智慧监管,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建成食品追溯信息化系统,试点食品生产企业实现上市产品质量信息二维码扫码追溯;推广应用“蒙冷链”追溯平台,健全冷链食品追溯机制,全市共有相关食品企业1121户,自建或租用冷库363家入驻平台,登记进口冷链食品总重31.6万公斤;部分重点餐饮企业实现凉菜间温度实时监测预警和后厨全景视频实时监控;推广“舌尖720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食品从采购入库到加工制作的全覆盖“可视化、智能化”追溯,消费者和监管人员可用手机扫码实时查看监管部门检查和饭店资质、索证索票及后厨食材加工等情况。
当前存在问题及建议:一是食品领域投入保障不足。近年来受各级地方政府化解债务影响以及机构改革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整体大幅压减,一线监管执法装备落后,部分地区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加大财政经费支持力度,逐年落实经费保障。二是监管人员短缺和业务能力不足。基层监管工作基数庞大,监管任务繁重,加之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专业知识缺乏,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建议保障基层监管所人员配备,加大相关技能提升经费保障。三是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缺乏源头管控手段。由于进口冷链食品经销主体可随时通过空运、公路运输等渠道采购进口食品,当收到排查通报时,涉疫产品早已进入市场,有的甚至已被消费,风险管控难度大,涉疫产品排查往往慢半拍。建议各旗区和人口大镇加快建立冷链食品“专仓”系统,对所有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专仓”,实行源头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