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向各市级人民政府通报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河池市人民政府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得102.65分,考核等次为A级,得分排在7个获得A级等次市人民政府的第三位。
在过去的一年,河池市不断完善监管机制,采多措施,强化监管能力提升,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成效显著。
01
坚持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心工程,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思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绩效考核,写入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研究出台《河池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41项内容,争取在5年内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主动压实责任、认领工作任务,推动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向基层纵深发展。
02
强化联防联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我市即成立对应片区、对应市场的专门工作组,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防疫消杀、体温监测和餐馆自检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二是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林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暂停有关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行政许可审批,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确保全市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三是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对食品生产、餐饮业重点企业,主动提前介入,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协调和调配防控物资,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推动第一时间复工复产。疫情期间,食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安全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趋势。四是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组织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河池海关等部门对辖区及各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冷冻肉类、进口水产品等食品原料开展综合督导,共检查农(集)贸市场752家次,商场超市1116家次,冷冻食品经营店1086家次,冷库408家次,销售畜禽肉类、水产品经营店(摊点)2489家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市场环境和重点食品种类采样检测3579份,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898份(包括肉类495份,水产品类199份,其他食品17份,食品外包装187份),环境1194份,从业人员1487份。
03
巩固示范创建,提振群众食品安全信心
结合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要求,持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过对食品经营业态及农贸市场整治,主城区15个农贸市场均有不同程度的改观,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区各市开展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中,我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支持率排名全区第2,知晓率排名全区第3,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也逐年提升,由2017年的69.89%提升到目前的76.48%。
04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实施食品抽检监测
各县(区)及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林业、海关等部门在财政资金进一步减缩的情况下,讲政治,顾大局,统筹安排抽检资金,合理编制抽检监测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监测力度,确保进一步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市场监管部门自我加压,加强监测覆盖面和食品种类;全市系统增量抽检17088批次,食品抽检量达到8批次/千人,排名全区第二。
05
坚持严惩重罚,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大力整治市场领域违法乱象。全市共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71起,同比增长181.28%,增速位列全区第三,其中食品生产100起,食品流通351起,食品餐饮117起,保健食品3起,货值金额54.79万元,罚没款181.91万元。查办农产品类案件62起,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案件2起,逮捕2人,起诉2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也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推动、服务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