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加强食品快速检测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告,进一步规范食品快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通告指出,快检人员要严格按照快检方法使用规范要求规范操作,对所检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的快检项目结果负责。
通告要求,食品快检结果显示为不合格,经营者要立即停止经营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无害化销毁,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对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要在市场内或采样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经营者对快检结果不合格有异议的,接到不合格通知四小时内可向辖区市场监管所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
《宿州市加强食品快速检测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告》,进一步细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得核查处置工作流程更清晰、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