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首次会议召开,并邀请了第三方机构评估机构专家组正式启动市级自查。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庆和强调,市级自查是省级初评的基础,也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对待、做好对接,全力以赴完成备检迎检工作,确保自评工作圆满完成,以良好的状态迎接省评和国评。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每3年为一个周期,包括创建自查、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3个环节。目前,长沙已进入创建自查阶段,在按规定完成领导访谈、资料审查、样本抽取、现场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综合评议等步骤后,将于8月底前向社会公示自查结果并向省食安委提出省级初评申请。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的规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长沙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情况:长沙市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6万余家,食品工业跻身千亿产业集群。自2015年9月长沙在全省率先申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以来,长沙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由农田到餐桌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打了一场“舌尖上的安全保卫战”,近三年来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持续提升,确保了未发生较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张庆和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自评检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专家组的评估检查。在市级自查工作中,接受评估要主动,支持配合要尽力,整改实效要保证,基础工作要加强。各单位要以这次自评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切实把长沙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推上高位,为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出更大的努力。
2015年9月,长沙被列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扣创建要求、立足长沙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务实推进创建工作,在不断地探索与实践中,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