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法目的;
2、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法(包括成立食品安全局及其他措施);
3、食品的标准与管控(包括食品安全措施的原则、要求、标准以及进口商或出口商的召回责任和程序等);
4、食源性疾病的预警系统和应急措施;
5、食品经营者市场准入门槛(包括食品经营者许可证、食品经营者执照的颁发条件以及程序等);
6、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7、食品进出口规则;
8、维护食品安全的执法;
9、违反本法的民事责任(食品经营者)与行政责任(政府机关人员);
10、其他(收费等杂项)。
该法规拟于2022年2月6日生效,相关意见的征集截止至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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