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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松懈!江西发布“谢师宴”等群体性聚餐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6    评论:0
导读

2021年秋季开学在即,“谢师宴”等群体性聚餐在某些地方将迎来高峰期。目前,我省正值夏季高温时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保障消费安全,严防食物中毒,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提示。

  2021年秋季开学在即,“谢师宴”等群体性聚餐在某些地方将迎来高峰期。目前,我省正值夏季高温时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保障消费安全,严防食物中毒,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提示:

 

  @餐饮服务单位

 

  一、加强管理,强化疫防措施。严格遵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属地有关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严格规范消毒措施,定期通风换气。全面清洁消毒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全面检查清理库存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全面清洗消毒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充分运用“赣溯源”,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二、规范操作,保障食品安全。严格控制食品原料,不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病死猪肉、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规范食品制作加工,食品加工制作和储存时,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对加工制作、储存的工具、用具、设施、设备进行区分,做到分类定点存放,防止交叉污染。落实从业人员晨检,患有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活动。严格规范食品留样,并有留样记录。

 

  三、遵纪守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严控食品原料采购安全,不采购和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不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制售禁捕区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野生动植物。

 

  四、加强宣传,反对食品浪费。引导科学饮食消费,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形成科学健康、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鼓励配置“公筷公勺”,引导消费者自觉使用,劝导消费者采用分餐就餐,防范感染风险,合理提供食谱菜单,倡导绿色环保,杜绝奢侈浪费。

 

  @广大消费者

 

  一、树牢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就餐人员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扫码入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集聚,必要时,可采取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保持座位间距等方式分散就餐。

 

  二、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外出聚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的餐厅,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场所,并索要发票或正规收据。点菜时尽量选择安全风险小的食品品种,多点热菜,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注意辨识食物的颜色外观和组织形态是否异常、是否有异物和异味、是否变质。如果发现颜色或味道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食用散装白酒或泡酒,应采购标识标签齐全,基酒、泡制材料来源明确的酒类。

 

  三、保持良好饮食习惯。根据就餐人数,合理安排饭菜和酒水饮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光盘行动”,剩余饭菜分类打包冷藏,再次食用时充分加热煮透。使用“公勺公筷”,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避免交叉感染。不吃非法捕捞渔获物和野生动物,以及食用野生河豚鱼和野生蘑菇等,尽量不吃生食海鲜。

 

  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就餐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症状,请立即就诊,并保存好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稿   源:省局食品经营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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