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瑞昌市局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关,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瑞昌市监局赛湖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场排查线索,对某干货店冻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75盒进口冷冻食品“泰国香虾”没有追溯信息(赣溯码)。该店现场仅提供“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无赣溯码,也没有录入冷链食品赣溯源平台。执法人员当即查封了该批进口冻虾,并立即联系市疾控中心对冻库内外环境进行消杀、采样,对相关从业人员和现场冻品进行核酸检测,连夜将样本送人民医院紧急检测,结果均呈阴性。经调查,购进的该批次进口冻虾,货值275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属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6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瑞昌市局将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流通至消费各环节管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对来源不明、证明不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生产经营使用者依法从快从重查处。(瑞昌市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