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桂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督查行动,督查行动共分成4个组,分别从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抽调,组长由一名处级领导担任,通过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两种形式,对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部分市直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实地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随机查访现场点等方式开展;书面督查以收集书面自查报告为主。两种督查方式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按照“督查清单”逐项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反馈。本次督查期间举行座谈会11场,查阅资料100多份,随机抽查进口冷链专仓、种植养殖基地、储备粮库、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现场点71个,收到书面自查报告15份,收集基层意见和建议16条。
总体来看,全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亮点突出。同时也发现部分县区的部门间未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查访现场点发现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组边督查边指导,要求各单位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和民生保障工程来抓,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自觉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督查,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已认识到只有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把食品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范畴、党政同责的高度来部署、推动和落实,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才能真正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