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盟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食品生产环节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保障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的同时,认真抓好冷链食品防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压实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严格进货查验防控管理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进口原辅料防控管理,认真落实入厂前异地运输车辆和货物疫情防控消杀措施。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四证”(要求取得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消毒证明)“六专”(专库、专人、专通道、专工具、专台账、专消杀)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相关要求,通过“蒙冷链”系统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信息可追溯。
三、严格落实消毒防控措施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每日对生产加工场所,包括车间地面、墙壁、设备、用具等进行消毒,消毒要确保不污染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保持加工场所空气流通。
强化办公场所消毒,每日须对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要确保新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对接触涉及冷链食品的相关人员、货物、环境、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四、强化从业人员管理
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员工活动轨迹报告制度和员工健康“零报告”制度,企业如有近两周内途经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社区)进行登记,劝阻疫情“高风险”地区员工暂缓返岗。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落实职工疫苗接种全覆盖要求。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时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速与医疗机构联系,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才可重新上岗。
所有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必须按要求严格清洗、烘干消毒手部,按要求穿戴防护工衣,工作时必须全称佩戴口罩,口罩连续佩戴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必须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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