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滁州市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滁州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陆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审议了《滁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送审稿)》和《关于加强基层食安办建设和食品安全“四员”管理的意见(送审稿)》,征求了《滁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滁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送审稿)》意见。滁州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陆峰就下一阶段滁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陆峰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推动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滁州市食品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二是要切实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利用好集中监管仓这个“主战场”,建立冷链食品全链条、可追溯的监管体系,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确保源头监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要着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加强统筹谋划,严格案件查处,推动行业提升,落实“双安双创”,以治理实绩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滁州市积极申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力量。四要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宣传引导,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滁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供销社、滁州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