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以来,我市连续遭受两轮强降雨,12个县区遭受洪灾,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防止汛情过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以下食品安全警示:
一、不吃淹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和水产品;不吃霉烂变质的粮食;不吃受过水浸或水溅过的散装食品;不吃野生蘑菇和其他野菜,不生吃动物性食品;喝清洁的饮用水,生水应烧开后饮用。
二、彻底清洗消毒被洪水浸淹过的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制作食品前将原料用清洁的水洗干净,不使用污水清洗瓜果蔬菜;炊具和餐饮具应彻底洗刷干净、消毒后再使用;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要分开制作放置,制作时不共用案板、刀具和盛放容器;饭菜应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剩余饭菜要及时冷藏,再次食用时要经彻底加热。
三、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馆,避免参加大型聚餐活动,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检查。
五、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关、原辅材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环境卫生控制关,严禁销售、加工制作被洪水浸泡、污染过的食品和淹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水产品,一经发现,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广大市民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有关情况,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餐饮服务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