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至9月6日,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工作部署,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宋艺光带队,抽调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对我省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西安市、宝鸡市进行了现场复审。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远、副市长沈黎萍,宝鸡市市委副书记段小龙、市委常委、副市长时镇等领导参加复审有关会议并讲话。
复审组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听取了两市自2017年创建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与当地政府进行座谈,查阅了近三年来示范创建形成的文件资料,现场检查了西安市五区一县、宝鸡市三区三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种养殖、粮食收储等环节和哨点医院、学校、基层监管单位等共计195个点位,对经营环节还进行了实地暗访,对资料审核、现场检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两市进行了反馈。
就做好下一步创建工作,复审组要求,要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治理能力,严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共治共享,形成可供借鉴的示范经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推动落实党政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社会共治共享格局,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具体措施。下一步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将做好复审工作情况汇总,向社会公示,经省食药安委审定后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