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第二执法大队依法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截至目前,第二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大范围监督执法。本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立案30余宗,结案30余宗,案值120000余元,罚款160000余元,没收违法所得2400余元。其中,生产经营劣质食品24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7宗;生产经营过期食品3宗;生产经营“三无”食品2宗。
在本次执法行动中,第二执法大队有针对性检查,深入挖掘案源。重点对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和经营网点等主体的食品中非法添加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过期食品、经营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经营“三无”食品、经营劣质食品、经营“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集中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海口椰海粮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了7宗生产经营劣质食品案,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查处案件。对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的案件进行严格处罚。例如:海南聚湘缘实业有限公司经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黑芝麻处以5万元罚款,对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者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加强执法协作,从生产环节延伸到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上溯至生产环节对案件进行查办,彻查涉案食品的来源和去向。切实保障了农村食品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