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面广、链条长,广东省佛山市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通过立目标、建机制、实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区、镇、村各级职责,初步建立了“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将广东省佛山市主要做法和经验编发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佛山打好“组合拳”
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佛山市是全国著名的淡水鱼养殖基地,“中国鳗鱼之乡”“中国淡水鱼苗之乡”相继落户佛山,2020年淡水养殖经济产值152.18亿元,占佛山农业GDP半壁江山,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约20%;淡水养殖产量75.26万吨,占全省淡水养殖产量18.8%,有各类鱼苗繁育场近200家,年产鱼苗3000多亿尾。
近年来,佛山市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打好“合力拳”“基础拳”“绣花拳”“综合拳”“创新拳”等“组合拳”,不断充实全市水产品质量监管队伍,提升各级检测能力,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水产养殖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变,有效促进渔业向绿色健康转型升级。佛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三年达到98%以上,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成效显著。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好“合力拳”。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佛山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围绕如何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题研究,2020年11月出台《关于实施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主体责任落实、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安全监测、信用体系建设、渔业投入品监管等多项工作措施,明确市、区、镇工作任务和职责,各司其职,合力推进。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部门联动,要求水产品流通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外地批发市场推行“卸货前检测”或“双留样”做法。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检出超标等情况纳入市对区、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
(二)加快产业升级,打好“基础拳”。一是积极推进健康生态养殖。大力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实施生态健康养殖、尾水治理、用药减量、饲料代替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五大行动”,全市建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4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6个、省级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示范点35个。全市五区除中心城区外,其他四区成功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二是大力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联合7部门出台《佛山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五年工作方案(2019—2023年)》,积极推进全市10万亩鱼塘标准化改造。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近亿元,开展以连片池塘尾水集中处理为主的池塘标准化改造,共建成40个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小区,示范面积达8564亩,广佛跨界区域水产养殖环境水质改良示范点面积达2000亩。三是推广应用生态养殖技术。引进“零排放”池塘圈养技术,建成8套“零排放”池塘圈养系统。开展氢水在育苗孵化、肌肉风味、养殖防病等方面养殖生产探索性试验,探索实施氢技术在渔业的应用。
(三)强化精细管理,打好“绣花拳”。一是强化基层网格化监管。将食用农产品纳入全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通盘考虑,今年6月23日印发《佛山市村(居)食品安全主任、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配备村(居)协管员,全市457个村(居)设有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004个。二是精细主体数据库管理。全市水产养殖户建立一户一档,设立统一台账,指导督促水产品生产者建立完善生产、用药、销售记录等制度。建立水产养殖村(居)数据库,将加州鲈、生鱼等高风险品种养殖村(居)纳入重点监管,市局下达检测任务细化到村(居)。三是强化村级权限。要求在镇(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发包的农田鱼塘,签订的合同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约束条款和禁停用兽药目录,并同步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支持村(居)通过扣除保证金、限制租地等条件规范管理辖区内水产品养殖行为。四是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制度。出台重点监管名录制度,对受到行政处罚、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使用禁停用药物的、乱开具合格证等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管理,采取加大抽检频次、限制评优选优等措施,实行精细化管理。
(四)强化安全监管,打好“综合拳”。一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区、镇、企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2020年以来,积极推动市、区、镇三级农检中心推进检测能力扩项建设,目前均实现扩项100—300项,市区农检中心均具备开展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的定量检测能力。水产养殖片区的镇(街)具备氧氟沙星等快检能力,并积极开展专项速测。部分镇具备定量检测能力。2020年举办全市第一届农产品检测能力大比武,提高检测人员技能水平。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测。科学制定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今年上半年,仅市区两级农检中心便完成定量检测1031个。三是加强日常巡查。落实《佛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力争做到每年每户抽检一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每年组织加州鲈、生鱼等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抽检行动,细化市、区、镇三级任务,今年计划专项抽样1017个,全面排查氧氟沙星和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3号”行动,开展水质底质改良剂等渔业投入品专项监测,在生产经营环节抽样187个。五是加强执法办案。全市共出动检查和执法人员1094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3374家次,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1宗,全省排名第二。其中水产品案30宗,占全省水产品案件比例约60%,共处罚款13.7万元,无害化水产品7.95吨。
(五)落实达标合格证制度,打好“创新拳”。一是建立挂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合格证使用与涉农项目资金安排、农产品品牌认证推选、主体荣誉申报和农业参展“挂钩”。二是做好准出准入衔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出台制度,推动全市学校饭堂、政府机关饭堂、企业饭堂和超市主动查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推动和指导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收购者和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主动查验合格证。三是率先将散户纳入管理。佛山市积极推动水产养殖散户使用合格证,并纳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在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村委会设立合格证集中打证点,水产养殖户到村级打证点打印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凭合格证“达标上市”。据统计,全市录入省追溯管理平台养殖散户达1.2万多户,开证主体2142个,用证数量18173个,用证产品10.2万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开展水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老大难”问题,力争达到违禁药100%不使用,用药100%要登记,投入品100%要审批,产品上市前100%要过休药期,企业主体责任100%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100%要到位。
二是推进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动全省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管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鱼塘标准化改造,计划到2024年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10万亩。
三是组织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样力度,科学增加抽检比例和覆盖面,强化监测评估工作。定期组织飞行检查和明察暗访,建立完善约谈、通报、信息公开等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等内容纳入食品安全考核指标,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是开展水产品“重拳行动”。针对国家例行监测水产品合格率整体偏低、影响食品安全考核成绩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水产品“重拳行动”,开展水产品企业检测技术“上门指导”。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抽样工作,对全市加州鲈、生鱼及黄骨鱼等品种主要养殖村居,按照每天一个村居抽取不少于1个样的标准进行速测,持续100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近期组织一次市场准入环节的专项抽检。
五是探索实施“逢出必检、合格上市”工作模式。在全市水产养殖集中区探索推行水产品“逢出必检、合格上市”产地准出做法,养殖户(单位)卖鱼前,由镇(街)检测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氟喹诺酮类专项速测或定量检测,养殖户凭合格的检测报告到村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集中打证点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水产品流通企业、收购者、批发市场查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后方可收购、准入,做到“逢出必检,合格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