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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莱西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2期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0    来源:莱西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494    评论:0
导读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食品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强化警示作用,彰显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现向社会公开曝光第2期食品安全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食品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强化警示作用,彰显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现向社会公开曝光第2期食品安全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莱西市花间餐厅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冷食类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莱西市花间餐厅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决定。

 

  莱西市日日鲜饮品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冷食类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莱西市日日鲜饮品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冷食类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决定。

 

  莱西市夏沐饮品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冷食类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莱西市夏沐饮品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冷食类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决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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