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办公室印发《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2021年度盲样考核结果通知单》,河北省食检院参加的“猪肉粉中沙丁胺醇、苹果醋中山梨酸、藕粉中铅、奶粉中铁、奶粉中硝酸盐、奶粉中菌落总数、豆粉中大肠菌群、可可粉中沙门氏菌(定性)、奶粉中阪崎杆菌(定性)”共9个项目盲样考核结果均为“满意”。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食检函〔2019〕68号)要求,未通过总局盲样考核(补考)的,合同期内不再委托其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此次盲样考核省食检院取得全部“满意”成绩,再次检验了该院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检测技术能力,彰显了该院在国本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方面的技术准确性和稳定性,不仅为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更好地服务政府监管打造了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