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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取消堂食、违者必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6    来源:厦门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303    评论:0
导读

夜晚时分,一群“小蓝人”出没在厦门的大街小巷,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为进一步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7-12号通告,针对各辖区街道内的商超、餐饮、室内公共场所等开展的“扫街”夜查突击行动。

  取消堂食,旨在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

 

  疫情期间取消堂食,是当前疫情防控的必要手段,更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

 

  夜晚时分,一群“小蓝人”出没在厦门的大街小巷,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为进一步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7-12号通告,针对各辖区街道内的商超、餐饮、室内公共场所等开展的“扫街”夜查突击行动。

 

  更细!更实!更严!

 

  紧盯重点时段逐一检查

 

  思明区

 

  01

 

  接到有关聚餐的举报件后,执法人员立刻赶赴金榜路某小区,劝停某“烧酒配”店内店主和朋友的聚餐行为,现场责令店主立即拆除店招,关门停业。

 

  02

 

  在五一广场内餐饮单位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某知名连锁牛肉面店的取餐信息登记表“形同虚设”。执法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店内负责人,要求立即暂停营业,并约谈店面所在商场负责人,要求再次全面自查。

 

  该商场在提交的《整改报告书》中表示:“将举一反三,逐一检查所有餐饮专柜取餐人员登记表……同时安排人员每日不定时检查。”

 

  03

 

  走进前埔北片区“网红”湘菜馆,执法人员看到,在门口及前厅的显著位置,商家均张贴了通告及醒目提示,告知顾客暂停堂食,仅提供外卖及打包服务。

 

  自11号通告发布以来,该餐馆共接到300余单外送订单,取餐记录台账本记录完整,可有效追溯。

 

  疫情防控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感谢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数据

 

  9月18日至今,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累计检查餐饮单位超过万余家次,张贴通告和告示等各类材料5000余份。累计劝停堂食208家,责令67家经劝导仍未落实通告要求的餐饮店暂停经营。

 

  湖里区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由湖里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公安、城管和各街道办参与,在辖区五个街道同时开展了“扫街”夜查联合突击行动。湖里区局分成5个行动组,每晚对辖区5个街道开展同步集中整治活动。

 

  整治活动采取“1+N”模式,即每个行动组每晚集中整治一个重点片区,同时安排力量对其他片区开展巡查,将巡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片区列入次日整治重点。

 

  执法人员针对防疫措施疏漏问题现场开具责令整改文书,要求现场整改,将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形成防疫措施闭环监管。

 

  数据

 

  9月23日以来,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商事主体900多家,暂停商超使用购物车15家,暂停运营室内公共场所8家,暂停堂食21家,责令整改13家,关停16家,立案5起。

 

  集美区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指导肯德基、麦当劳等外卖餐饮单位,建立无接触送餐管理规范,设置无接触取餐区、单向通道、一米线,并落实日常晨检、清洁消毒等保障措施,打造无接触送餐管理规范示范点,并在全区进行复制推广。


  数据

 

  集美区由各镇(街)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城管、商务等部门,已对辖区8275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

 

  截至9月24日,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指导餐饮服务单位13173家次,要求24家拒不暂停堂食的餐饮单位暂停营业。

 

  海沧区

 

  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网络宣传后,立即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地毯式”走访宣传,张贴分发第11号通告,同时,执法人员紧抓晚间用餐高峰,加强走访宣传,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取消堂食,提供“无接触式服务”外卖,并引导消费者打包外带,及时登记取餐信息。

 

  数据

 

  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98次,走访4218家餐饮企业,分发并张贴3500多张第11号通告,现场劝阻254桌堂食。

 

  翔安区

 

  翔安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收凳行动”,引导餐饮经营者收起凳子直接向顾客表明拒绝堂食的态度,取得良好效果。


  数据

 

  截至目前,翔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651家,劝导违规餐饮服务单位347家,立案27起,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份,责令停止营业26家,要求暂停营业30家。

 

  温馨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非常时期,请广大市场主体经营者理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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