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和创兴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老家肉饼双桥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不洁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 北京稻香村双桥中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稻香村双桥中路专卖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不洁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 北京君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公司(朕·川小馆合生汇首创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过许可范围经营入网食品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4. 北京和风便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鲍饭叔剁椒卤汁拌饭悠乐汇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过许可范围经营入网食品,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5. 北京左亿德华餐饮管理中心(巫山烤全鱼双桥中路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脏乱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 北京金凤成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双桥中路店(金凤呈祥双桥中路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脏乱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 北京贵宾居百货商店(贵宾居)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脏乱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 北京动冠科达科技有限公司(熊猫星厨)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脏乱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 北京西门翅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门烤翅亚运村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传菜工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其给予罚款8000元的决定。
10. 北京德成麻辣拿渡餐饮有限公司(拿渡麻辣世贸工三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部分半成品未加膜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1. 北京渝信紫龙餐饮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渝信工体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部分半成品未加膜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2. 北京鲜日多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宽板凳老灶火锅广渠门外地铁站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工用具不洁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3. 争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朝阳第十餐饮分公司(北京争鲜寿司PLUS朝阳合生汇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食材新鲜程度存在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4. 北京颚菜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优优稻香工三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部分半成品未加保鲜膜、生熟未分开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