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特殊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管局以“四有四无”(即有证有照有台账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
提高认识、知法守法。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广泛宣传关于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有绿底白字黑体的标识和警示语,专区(专柜)内不得混放销售其他食品,在醒目位置张贴“三提示一承诺”,形成执法人员严格监管、特殊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知晓特殊食品依法维权的“三位一体”的特殊食品监管模式,打开全社会齐抓共管特殊食品的良好局面。
强化监管、有效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特殊食品经营者范围广、数量多、规模小等特点,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告知书、发放特殊食品管理七字诀、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方式,宣教结合,共发放专区专柜标示牌50余份,宣传册100多份,指导特殊食品经营者做好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立专区(专柜)、张贴警示语以及索证索票工作,严查虚假宣传、特殊食品与其他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消费提示标注不到位等行为。
示范引领、健全机制。注重挖掘专区(专柜)经营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典型引导活动。按照商超、药店、母婴店和食杂店四种类型分别推荐一批示范经营店,适时予以考评、鼓励。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利用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把专区(专柜)提升标准落实到日常检查中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