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现按照《意见》要求,公布我局第十七批典型案例。
1.滨州尚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2021年0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炒制车间存放有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无标签,调查后发现,2021年06月17日和2021年06月24日当事人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绿豆冰沙690kg,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第五十条第一款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之规定,属违法行为。2021年8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2021年06月17日和2021年06月24日生产的绿豆冰沙690kg;3、没收7桶无标签白色塑料桶盛放的山梨糖醇液(其中5桶未使用,2桶已使用);4、罚款36500元,上缴国库。
2.滨州市沾化区国亮粮油商行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1年05月11日,本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滨州市沾化区国亮粮油商行经营的芹菜(山芹)进行了抽样检验。2021年06月16日,本局收到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款10005元,上缴国库。
3.滨州市沾化区大高镇通达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1年5月11日,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对滨州市沾化区大高镇通达超市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区的货架上有超过保质期的20包今麦郎蘑菇鸡汤面在售,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0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0包今麦郎蘑菇鸡汤面;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4.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家家旺副食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5月11日,我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沾化区冯家建华超市经营的孔府宴花生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6月11日,本局收到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17元,上缴国库。
5.滨州市沾化区艳婷副食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1年0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货架正在销售的食品“巧媳妇”甜面酱超过了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违法行为。2021年7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巧媳妇”甜面酱2盒;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6.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泊头分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05月0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沾化区7312345承办单》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货架销售的食品“缘宴坊”米线,配料表标注食用大米粉,实际原料为玉米淀粉,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违法行为。2021年8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4袋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缘宴坊”米线;2、没收违法所得12.65元;3、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12.65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