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28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01阿里穆(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西北美食)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02北京联通太和蜀中仙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蜀中仙大酒店)
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立案查处。
03 北京永宝顺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小时代美食城)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要求、生熟食未分开存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04北京金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橘猫精选)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要求、生熟食未分开存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05北京乐利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乐食美食城)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要求,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佩戴清洁的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四)、(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06北京京港百汇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美厨在线)
存在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立案查处。
07北京创瑞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熊猫星厨)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佩戴清洁的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08 北京鑫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橘猫精选)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佩戴清洁的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09 北京京港百汇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美厨在线)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要求、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10 北京永平美食汇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永平美食汇)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要求、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佩戴清洁的衣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11 北京京食代美食城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京食代)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要求、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佩戴清洁的衣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12 北京美琳燕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宇飞牛肉面)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要求、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13 北京绿色金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中电美食城)
存在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状况脏乱差、发现大量活体蟑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14 北京海威众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熊猫星厨)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15 张丽
存在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立案查处,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8375元的行政处罚。
16 北京京味斋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牛街老爆肚)
存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拒不改正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