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查函显示山西省运城市抽检进口水果时,发现进口泰国巴掌榴莲外包装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其中部分同批次涉事产品销往驻马店市场,通过驻马店驿城区相关部门排查,其中有一箱榴莲(8个)销往正阳。
经调查,上述涉疫榴莲9月30日18时经水果批发商运送至河南驻马店正阳县正阳花园路与顺河街路口南30米路西永红超市,目前涉疫榴莲已经部分出售。
正阳县疾控中心表示已第一时间对相关物品、人员和环境等开展摸排、流调、检测等工作。排查到涉疫榴莲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涉疫榴莲及相关环境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目前,已按规定落实相应隔离措施,所涉店已暂停营业,环境消杀等已稳步开展。
早在8月14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东城一次对进口水果的例行监测中,发现一份泰国榴莲外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新闻发布4天后,泰国商务部部长朱霖称,中方没有发布泰国榴莲进口禁令,也没有向任何一家榴莲出口商提出警告。虽然中国方面并未禁止泰国水果出口,但进口食品尤其是水果等商品的新冠病毒抽检将比以往要更严格。不到2个月时间内,泰国榴莲外包装再次检测出阳性,中国海关是否会对泰国榴莲采取措施尚不得而知。
此前,中国海关总署曾经通报了在水果包装上检测发现新冠病毒残留时的操作指南:如果第1次和第2次检测到新冠病毒残留,将暂停进口申请1周。如果第3次检测到,则将暂停进口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