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构建健康阳光的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自10月1日起,以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单位、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品牌专营直营店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对“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月4日,市局执法人员对蜀山区蟹都汇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售卖的“冷冻带鱼”“燕窝”“牦牛排”“海参”和各规格的螃蟹均没有标价签,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的规定。检查人员已现场取证,拟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打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伪造产地、假冒注册商标、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缺斤短两”等质量、计量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