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顺鑫顺宜餐饮有限公司(嗨串串香飘亮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擅自改变设施设备用途、在凉菜间内进行蔬菜粗加工等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 北京中良仁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瑞金达八北快餐店(八方壹家烤鱼)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凉菜间未安装紫外消毒灯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 北京意京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静香斋餐厅)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擅自改变设施设备用途,环境脏乱等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 北京桃园陆加玖餐饮有限公司(濠卤味)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我局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北京桃园陆加玖餐饮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