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西安阎良警方成功破获假酒销售案,查扣“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8    来源:西安阎良公安微信号    浏览次数:293    评论:0
导读

近期,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在市局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西安阎良警方一举破获一起假酒销售案,查扣假“飞天茅台”84瓶,假“五粮液酒”48瓶,假“国窖1573”60瓶,假“剑南春”酒24瓶,涉案价值约3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袁某某(男,27岁,河南商丘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逮捕。

 

  近期,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在市局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西安阎良警方一举破获一起假酒销售案,查扣假“飞天茅台”84瓶,假“五粮液酒”48瓶,假“国窖1573”60瓶,假“剑南春”酒24瓶,涉案价值约3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袁某某(男,27岁,河南商丘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逮捕。

 

  9月1日,根据西安市公安局环境食品与药品侦查支队相关信息,阎良某物流疑似运输高档假酒。公安阎良分局环境食品与药品侦查大队立即联合武屯派出所在某物流公司进行走访调查,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连续两天的蹲守,在市局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的大力支持下,9月2日,民警王长怡、王铎在某物流公司将前来取该批假酒的袁某(男,53岁,河南省商丘人,系袁某某的父亲)抓获,现场分批查获53度“飞天茅台”酒84瓶,“五粮液酒”48瓶,“国窖1573”60瓶,“剑南春”酒24瓶。经过鉴定袁某从物流取的各品牌酒均为假酒。

 

  嫌疑人到案后,经过民警调查发现,为了赚钱,袁某在阎良开设烟酒店,其儿子袁某某在富平开设烟酒店,此批假酒为袁某某所购买,准备在阎良、富平两地进行销售。袁某某对自己购买假酒销售,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110/18/94593.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